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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专利申请

隆阳区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是获取专利权的必要程序。专利权的收购需要申请人向国家专利局提交申请,国家专利局将批准并颁发证书。申请向国家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时,人们还应提交一系列申请文件,如请求、规范、摘要和权利要求。就专利申请而言,专利法的规定在全世界基本相同。如何选择隆阳区专利申请类型?这取决于完成的发明创造项目的主题类型、所需保护期的长度和其他因素。

如果发明本身只涉及产品外观的变化,这只能是发明申请的外观设计专利;如果本发明仅涉及方法和/或产品用途的改变,这只能是申请发明专利;此外,如果本发明还涉及产品的形状、结构或组合的改变,则本发明可以是申请或实用新型专利。具体而言,涉及各种方法、产品用途、没有确定形状的产品、具有简单材料替换的产品、不可移动的建筑物、由两个或多个仪器和设备组成的系统、简单电路或直接作用于人体的电、磁、光、声、辐射或医疗器械等的发明和创造。不能授予实用新型专利,但申请发明专利。

此外,仅具有平面设计的产品只能获得平面设计申请的专利。如果一项发明属于可以是申请发明专利或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产品,哪种类型的专利申请更好?这与要寻求的专利保护期的长度、专利权的获取速度、申请的成本和权利的稳定性等因素直接相关。由于严格的审查程序,权利相对稳定,授权时间相对较长。

然而,实用新型专利批准程序采用“先授权,后撤回请求”的审查制度。因此,如果完成一项产品发明所需的时间很长,今年应考虑申请发明专利。相反,如果一个产品需要很短的时间来完成它的发明,或者如果该产品在市场上更新很快,这是申请。当然,如果你想尽快得到专利权,也应该选择申请实用新型。

被抢注的商标还可以使用吗,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那么被抢注的商标还可以使用吗?被抢注的商标还可以使用吗被抢注的商标还可以使用吗?对商标被他人抢注,只要能证明使用人在注册人申请注册前已经开始使用商标并且在先使用人所使用的商标在抢注人提出申请注册的时候已经具有一定影响力;他人的行为是不正当行为,那么,还能继续使用被抢注的商标。依据《商标法》、《商标法》(13年修改版)相关规定,在商标申请注册前已经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未注册商标(包括驰名商标)被不正当抢注的,可以获得法律保护。

1、对不正当抢注商标申请提出异议。此处的不正当抢注应当是指:在知晓该在先使用人商标已经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情况下,为获取该商标的专用权,恶意注册,而非偶然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一般发生在经销商、代理商、客户、员工抢注厂商的商标情形。即商标在先使用人一旦发现自己商标被申请注册,可在初审公告异议期凭相关证据提出异议,阻止注册人进行注册。

2、如果已经抢注成功,则可申请撤销(申请宣告无效)。

3、如果商标已经注册成功,则在先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

对于当今市场上的注册商标转让,很多人都在抱怨商标价格太贵。”一个小商标值几万、几十万、几百万,“其实也有便宜的商标,但好的商标是值钱的。商标如此昂贵的原因如下:1、商标注册难让我们来计算一下:一年365天,除去正常的节假日,平均每月20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平均每个工作日,商标局将受理近7000件商标注册申请,按照每天6小时的正常工作时间,平均每小时近1200件商标,所以每分钟至少20个商标申请!据了解,商标注册按行业不同可分为多个类别。其中,注册类别(服装)25个,注册类别(销售、广告等)35个,注册类别(数码、电子产品等)9个,难度特别大。特别是25类服装产品,2到3个字的商标,只要能想到,基本上就不能注册。偶尔遇到两三个字的商标就可以注册了,心情几乎就像中奖一样。

即使是四个字的商标,只要查十几个,也只能注册一两个。因此,随着我国商标申请的井喷,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商标注册在目前和可预见的未来将变得越来越困难。如果你不再注册,商标就不见了。因此,我们建议:

1、“市场不变,商标第一”,所以注册商标应该是第一位的。

2、商标升值空间商标的价值不取决于注册商标所花费的时间和金钱,而更多地取决于商品在市场上存在时所积累的品牌文化。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的产权意识越来越强,商标的价值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如今,进入天猫、京东等的第一道门槛就是拥有一个商标。一个好的商标能给你的产品带来很好的宣传,从而达到增加销售量的目的。比如可口可乐,当品牌积累到一定的价值水平时,商品的销售就不难了。因此,商标的价值是巨大的,可以继续增值,注册商标的转让也随之上升。

3、企业商标宣传对于企业来说,即使业务做得好,宣传做得不到位,也是白忙活。怎么解释?你想让一些企业在电视或其他媒体上花费几百万、上千万、甚至上亿的广告费来宣传自己的产品,目的只有一个:让消费者记住自己的商标。而一个好品牌可能不需要花这么大的钱来做宣传和推广。一个好品牌包含了宣传成本,因为一个好品牌是免费的宣传。好的商标容易给人留下好的印象,并能加深相关的公众记忆,有利于扩大其知名度。标志的选择和标志的设计应简单易懂,符合行业特点,有利于沟通。

那么,如果你的商标不能以高价出售,这些商标可能会有这样的问题:本商标有效期仅为1-2年或数月。你买了之后要马上续借。而持有人持有的心态是在商标到期前将其除名,并趁机获利,低价出售。有些买家对商标不太了解,不会续展,导致商标失效。一个好的品牌名,顾客看到后会立即联想到需要使用的商品,这样既能起到品牌推广的作用。例如,一个品牌名为“鸭童装”,已有25种服装商标成功注册。你的产品是做高档男女装的。虽然“鸭童装”标识可以在注册范围内制成服装,但明显的名称与您的产品不符。

因此,这个商标对企业家没有任何意义。原因是对登记的保护没有得到充分考虑,或者某些类别被拒绝。例如,化妆品商标只能用作“面具”类别,不能用作眼影、口红等其他化妆品。如果这种商标被竞争对手成功注册,只能作为他人的嫁妆。商标组合注册虽然价格低廉,但不利于商标的审批。这一次,它提到了单独申请商标的必要性。不仅在商标价值上,各个要素的独立注册更有利于商标价值的提升,而购买者可能最喜欢其中的一个要素。

最近有许多老板认为只要注册完商标就已经没事了,不在关注后续的一些问题,那么这样做到底对不对呢。下面知识产权小编来给大家讲讲商标注册后的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知识产权小编讲讲:商标注册后的注意事项

最近有许多老板认为只要注册完商标就已经没事了,不在关注后续的一些问题,那么这样做到底对不对呢。下面知识产权小编来给大家讲讲商标注册后的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商标注册后需要每年年检么?

无需每年年检,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可在指定期限内续展或宽展。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此条款也提醒商标注册人,商标核准注册后应注意监控有效期满时间,避免因未办理续展手续造成商标注销。

二:注册商标在使用中能改变么?

不可自行改变。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人应严格以核准注册的商标进行使用,简单来说就是商标注册证上的商标是什么样子使用中就应与之保持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否则可能会产生被责令限制改正甚至撤销注册的风险。

三:注册商标不能满足所需怎么办?

另行申请+重新申请

《商标法》第二十三条: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法》第二十四条: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如果已经核准注册商标的项目已经无法满足实际经营商品或服务范围的或因为实际经营需求要进行商标标记改变的,需要另行提出注册申请或重新申请,在获得新的商标注册后再根据所核定项目及商标进行使用。

风险:如果超出核定范围使用商标或者改变商标标记使用有可能因为与他人注册商标核定相同或类似项目上构成近似而产生侵权风险,引发更多的纠纷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重新申请与另行申请反而可以更低的时间成本、费用成本将此风险降到最低。

四:注册人信息变更,商标如何处理?

提出变更申请

《商标法》第四十一条: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在发生企业名称变更、企业登记地址产生变化等情况时,应及时对名下商标进行相应信息的变更,且在实务中是需要对名下全部商标进行变更。

风险:一方面,如果不进行及时变更可能会发生上述第2点情形造成损失。另一方面,在没有代理机构代为注册申请且发生了被他人提起撤三、无效等程序时,官方会按照原地址进行文件寄送,以此造成因无法接收文件而无法答辩、提交证据材料等情况进而可能造成商标被撤销或宣告无效的严重后果。

五:商标被他人提“撤三”,怎么办?

因我国商标注册量极大,而能被用来注册商标的元素有限,为了促进商标注册人对商标使用的积极性,避免大量商标闲置造成商标资源浪费,我国《商标法》规定了“撤三”制度即“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实务中不免发生在后商标申请人对构成障碍的在先注册商标提起的“撤三”情形,毕竟没有“无缘无故的撤三”。如果您的商标一直在使用却收到了“提供使用证据通知”也无需惊讶,收集证据并及时答辩方可。

1、时间上的应对: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商标注册人应在收到提供使用证据通知的两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证据材料,时间的计算方式与本公众号《驳回复审失败的救济途径》内容一致,可参照。

2、证据上的应对:证据材料应限定在①指定三年期间②被提起撤三的商标③被提起撤三商标所核定的具体商品、服务项目,也需具体看撤三申请人所指定要申请撤销的项目。更多应对注意事项可参照本公众号《应对撤三,提交何种证据材料》。

3、“正当理由”的抗辩:《商标法》设置的“撤三”规制的“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情形,如果商标注册人确实存在“正当理由”的,则可以此抗辩。正当理由主要包括(一)不可抗力;(二)政府政策性限制;(三)破产清算;(四)其他不可归责于商标注册人的正当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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